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湖北: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
中新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梁婷)湖北将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湖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15日在武汉举行,湖北省人大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何开文介绍,近几年来,湖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美丽湖北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94.2%,较2018年提升8.2个百分点,国考城市PM2.5浓度均值较2018年降低18.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
通过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等措施,湖北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同时,壮士断腕破解“化工围江”,累计“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452家。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12480个,已完成整治9067个。长江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稳定在Ⅱ类。
此前,湖北已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何开文表示,将推进1076个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与16个二级流域片区优化融合,落实流域环境分区精准管控。同时,致力于提升流域环境安全监测和监管能力,在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天地一体、水陆统筹”的监测监控“一张网”,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